未经消防验收就开业,厦门多家场所被查处
7月19日,厦门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现场执法行动,集中查处一批未经建设部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未经消防部门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违法行为。
厦门湖里区日圆二里的“探洞家”,是一家儿童游乐场所,随处可见仿真“洞穴”,内部道路幽暗曲折。场所负责人表示,“探洞家”于前期进行了装修,不久前刚刚投入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相关消防验收、消防安检材料,这家经营场所无法出示。
执法人员检查中,图由消防部门提供
在执法行动中,建设、消防执法人员对场所内设置的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介绍,该场所为营造沉浸式游乐体验,采用了大量装修装饰材料,但由于未经消防验收,场所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现场难以佐证装修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另外,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因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登记”,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已责令其停业整改,目前处于关门停业状态。后续,建设部门将对该场所涉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形进行核查并依法作出处罚。
游乐场所停业,图由消防部门提供
在海沧区海沧大道的姐妹海鲜酒楼,建设、消防部门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酒楼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未依法向消防部门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登记”。执法人员对场所内消防设施设备、员工“一懂三会”能力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该餐厅员工灭火技能不熟练。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消防救援、建设部门现场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后续将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涉事海鲜酒楼,图由消防部门提供
今年以来,厦门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消防审查验收与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加强联合执法、健全会商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共同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关。
执法检查中,图由消防部门提供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此次联合执法在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同时,也是向企业、商家发出警示: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完成后申请消防验收,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还应当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登记”。未依法申报相关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廖神;通讯员:陈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