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消防工程报建的手续: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画出建筑工程的地形图,以1:1000的比例和简要说明及工程概况。
3、画出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或者省级的重点工程项目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该写出消防设计专篇。
7、要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扩展资料:
消防工程报建成功后,其验收申报也有条件,具体条件为:
1、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