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更多分站 您好,欢迎来到湖北承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全国咨询热线13667171192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全国咨询热线13667171192

湖北承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明泽大厦1468单元

联系电话:13667171192

公司邮箱:285035045@qq.com

公司新闻

武昌消防自验收内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6 15:55:45点击:659

信息摘要:

消防自验收内容:


1、消防自验收流程(消防专项竣工验收):


(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建设工程中与消防相关内容的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消防工程质量,对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4)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参加验收的各方应当在消防专项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章确认,参与消防专项竣工验收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重新组织消防专项竣工验收直至合格意见一致;


(5)建设单位出具消防专项竣工验收报告。


2、消防自验收(消防专项竣工验收)的通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的设置已完成,消防电源和水源已开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发配电机房等公共消防设施已施工完毕;


(2)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消防工程竣工报告;


(3)设计单位按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情况,出具符合规定的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4)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符合规定的消防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5)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可以委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工程涉及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测验收;


(6)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7)有完整的消防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其中应当包括工程使用的涉及消防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


(八)其他专业建设工程消防专项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本文标签: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667171192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3667171192

二维码
线
0.12824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