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排烟系统验收注意事项。消防排烟系统验收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查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风速、排烟量。确保这些设备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并且功能正常。
2. 对排烟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测试排烟口、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功能,以及与其他消防系统的联动功能。
3. 检查防排烟分区是否用防火门、防火卷帘(单轨需水幕)分隔(密闭)。确保这些分隔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和烟雾的蔓延。
4. 对其外观、安装、传动机构、动作程序及其手动和联动功能进行检测。确保排烟系统的外观和安装质量符合要求,传动机构和动作程序正常。
5. 特别注意风机前的280度防火阀是否能联动风机。这是排烟系统中的重要环节,需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防火阀能够正确地联动风机,实现排烟功能。
此外,验收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测风口的风速时,应确保正压送风不超过7M/S,排风不超过10M/S。
最后,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消防排烟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为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