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料手续办理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项目消防审核程序
建设单位应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并报送以下材料:
(1)拟装修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新建建筑而且与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同时申报的除外);
(2)装修(装饰)工程防火设计、施工做法说明;
(3)建筑总平面图、装修(装饰)部位平面图,室内展开立面、剖面、顶面图、装修效果图;
(4)装修、装饰材料说明及检测证明;
(5)消防设施系统、灭火器配置设计说明及图纸资料;
(6)与消防有关的电器、暖通、空调、防排烟等设计说明及图纸资料;
(7)图纸资料装订成册,规格为210mm ×297mm(A4纸大小)。
(8)提供有关该装修建筑的合法证件(房本、产权证、消防部门的审批验收证件)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设计图纸必须是正式蓝图(加盖设计单位章),有比例及图例,详细标注尺寸;
2、防火专篇及工程设计图纸需有工程设计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