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消防备案,消防验收谁负责?怎么办?交哪些资料?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职责平稳承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现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管辖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原消防支队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各区建设局负责原消防大队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获取收件凭证
3.现场验收
4.获取审批决定书
三、需提交材料目录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