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
一、既有建筑装修工程还应包括所在既有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法律文书(1998年9月1日前竣工的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不收纸质版,拷到U盘里、上传系统的材料也一并拷入U盘)。
三、既有建筑装修(不含新建工程装修,下同)工程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的,除提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书;
2.所在既有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3.所在既有建筑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法律文书(1998年9月1日前竣工的免于提交);
4.所在既有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一、 需要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二、武昌消防备案和消防审核的区别
1、内容不同: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必须进行消防审核,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可以进行武昌消防备案。
2、申报所使用的表格不同:消防审核使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武昌消防备案使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武昌消防备案申报表》。
不同的项目所对应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一些大型的场所,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审核,而不是进行备案消防审核,所使用的表格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