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代办需要的手续及流程
目前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通知。
此次整治重点包括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学科类培训及竞赛、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等。具体的详情可参考之前的文章《紧急通知!史上严,四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重拳出击”》
估计很多校长看到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都犯愁,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走哪些流程,本文详细梳理了这些信息,请耐心读完:
如何申请取得文化类培训学校办学资质
1.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所在城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及所在区域教育行政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办法
2.文化类培训学校申请前置条件:
① 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② 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③ 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④ 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⑤ 校长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⑥ 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⑦ 所在区域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其他具体规定。
3.许多地区教育局只审批文化类培训学校资质了,艺术类资质由工商局或其他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4.业务主管关联单位:所在区域教育局、民政局。
5.培训学校的名字格式:xx市+xx区+学校名字+培训学校(见当地具体名称办法)。
6.相关资质: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